天然氣計劃量、照付不議及預付款制度
根據上游供應形勢變化和照付不議的相關要求,為切實落實供用協議,嚴格執行天然氣照付不議、預付款和計劃管理工作,現制定以下制度:
一、精確提報接氣計劃,嚴格落實天然氣照付不議約定
根據上游單位與集團公司實行的照付不議結算模式,結合形勢變化,集團調度營銷部對下游各接氣單位同步推行照付不議結算模式。各接氣單位須依據與集團公司簽訂的購銷合同,精確提報日、周、月和年度接氣計劃,對超量用氣、低計劃量用氣或未按照供用協議提足、少提約定的月度、年度用氣量問題,嚴格按照照付不議規定執行。
二、嚴格執行預付款制度
1.集團公司嚴格按照省發改委確定的管輸價格向下游各接氣單位收取管輸費,各下游接氣單位應嚴格執行預付款制度,明確預付款實際為泰山燃氣集團代下游向上游支付的購氣款。調度營銷部將視各下游接氣單位支付的預付款數額開展等價等量采購,因預付款不足導致的計劃量減少、減限停供問題,由下游接氣單位自行負責。
2.要求各下游接氣單位預付款應按照十天一預付模式進行結算。各下游接氣單位應于每月4日、14日、24日支付下一周期預下游接氣付款。各下游接氣單位核算自身每周期(10日)合同量、需求量,按照所需氣量于每周期前支付相應預付款,集團調度營銷部參考合同量根據預付款情況批復每周期計劃量,預付款金額按當月執行氣價平均至周期內每日供應。
預付款公式如下:
批復計劃量=預付款金額÷當月執行氣價÷10(周期天數)
3. 原則上計劃量批復不得超過《購銷合同》及《補充協議》約定氣量,超過合同量支付的預付款將視集團公司接氣情況與各接氣單位需求安排供應,無法安排的超額付款將順延至下一周期預付款。超出批復計劃量接氣的,將按照額外量價格結算超出部分氣量。
三、做好冬季保供任務
要求各接氣單位按照各自承擔的冬季保供、應急調峰等職責,做好冬季保供任務。對自身應急調峰能力不足、缺失的,集團公司可提供購買服務,協助做好應急保障工作。同時,要求各接氣單位積極協調當地政府,從供氣企業和政府兩個層面共同做好冬季供氣保障工作。